为进一步便民惠民,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免征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22号)精神,中国驻哈萨克斯坦使馆自即日起受理普通护照加注不再收取费用。
中国驻哈萨克斯坦使馆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