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赴哈萨克斯坦中国公民注意事项
2018-09-27 20:16

  2018年国庆假期将至,为确保广大来哈旅游及经哈中转赴第三国的中国公民平安顺利出行,驻哈萨克斯坦使领馆谨提醒中国游客注意防范风险,安全出游。

  一、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并通过合法依规途径获取邀请函参团旅游,避免为行程埋下安全隐患;听从带队导游的安全管理,旅游期间与导游保持密切联系,不要脱团单独行动。

  二、邀请中国公民来哈的邀请方须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哈签证审发部门提交申请,且邀请函申请内容中须明确注明外国公民在哈居留地和行程。中国公民凭合法签证入境后,如居住地址与邀请函注明地址一致,不必本人前往移民局办理居留登记,但须在3个工作日内由邀请方在电子政务网站进行登记;如居住地址与邀请函注明地址不符,需单独办理居留登记。

  三、务必注意哈“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要求:(一)从中国起飞经哈萨克斯坦前往第三国,或自第三国经哈萨克斯坦前往中国(包括港澳地区),且在哈萨克斯坦入境、出境均须乘坐哈航公司航班。(二)在哈境内停留不超过72小时。期间可在哈萨克斯坦境内旅行,只能在阿斯塔纳或者阿拉木图国际机场出境。(三)办理赴哈值机时需告知航空公司工作人员,要利用“72小时政策”入境哈萨克斯坦,哈航空公司人员将人员名单提前交哈边检部门。(四)到达阿拉木图或阿斯塔纳机场时需要出示以下资料:去往第三国的有效机票或登机牌、前一个航班的登机牌回执、有效护照(护照上至少留有一页空白页)、最终目的国签证。如果最终目的国对中国公民免签或实施落地签,请向哈边检人员说明。(五)从中国到哈萨克斯坦再返回中国(包括港澳地区)的行程不适用于“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四、如乘坐非哈航空公司航班过境哈中转且没有提前办理哈有效签证,切记注意以下几点:(一)中转航班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根据哈相关规定将被遣返,同时也要避免航班衔接时间过短,避免因前序航班延误造成后续衔接不上。(二)出发前确认好后续航班的运行情况,提前咨询并保存好后续航班所属航空公司在哈机场代表处的联系电话,如遇特殊情况延误或取消后续航班,第一时间联系其所在航空公司。(三)提前确认好行李联程托运问题,如遇行李丢失,立即联系前后两家航空公司。

  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在付账时避免显露携带的现金;乘车、参观、购物时避免人包分离;减少深夜外出并尽量结伴出行;如遇盗抢、酒后寻衅滋事,应保持冷静,避免与对方争执或发生肢体冲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报警。

  六、旅行期间随时与亲友保持联系,常报平安。妥善保管护照及个人证件,建议预留护照、签证复印件并同原件分开存放,以备急用。如护照丢失,请立即报警挂失并与使领馆联系补办旅行证件。

  七、旅行途中,如遇突发紧急情况,请务必保持镇定并及时联系有关方面寻求帮助。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保留好相应证据,寻求正当合法途径解决,避免采用非正当方式,使问题复杂化。

  哈萨克斯坦报警电话:102。

  哈萨克斯坦急救电话:103。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86-10- 12308或+86-10-59913991。

  驻哈萨克斯坦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77017470186。

  驻阿拉木图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77017292938。

  预祝所有来哈中国同胞国庆节愉快。

推荐给朋友
  打印文字稿 全文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