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调整领事对外接待时间的通知
2020-03-18 12:20

  哈萨克斯坦境内新冠肺炎疫情日益严峻,为减少我公民来馆办理领事业务过程中出现交叉感染,保护申请人健康安全,拟于3月23日起,对领事接待时间做如下调整:

  一、接待时间由每周一、二、三、五全天,调整为每周二、四上午9:00-12:00,接案、发证同步进行。

  二、已在互联网预约的签证、护照/旅行证、公认证申请人,可在上述时间段来馆办理,无须再次预约。

  三、对于办理死亡证明、遗体运输等紧急业务或其他人道主义原因,需在非接待时间来馆的申请人,请拨打我馆“中国公民证件业务咨询专线”预约,号码为:+77172793524

  四、暂停办理《哈萨克族证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证明》,养老金资格审核等其他类领事业务证明正常办理。

  上述调整为临时性措施,我馆将密切跟踪形势发展,视情作出相应安排。

  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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